东方凯虹被国家商标局审查通过-宇虹颜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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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6.01.21
概要
2012年6月6日,我公司申请的“东方凯虹 DONGFANGKAIHONG”第2类商标 正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。 此商标的成功申请,是我公司品牌建设的重要里程碑,这标志着我公司开始走 品牌发展之路,在国家允许的服务项目范围内拥有商标的专用权。未经我公司 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我公司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 的,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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